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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与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认定
发布者:梁芳群    发布日期:2025-07-22    查看:32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与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认定工作的通知

桂理工本科〔2025〕101号

 

各有关单位、各课程负责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桂理工本科〔2024〕19号)和《关于公布学校2024年本科专业建设专项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桂理工教函〔2024〕6号)要求,2024年立项建设的80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及2024年延期结题的50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现均已建设期满,学校决定开展相关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学校立项的80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及2024年延期结题的50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1.拟结题项目负责人需完成如下工作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全部完成的项目视为验收通过。

    (1)教学大纲。修订教学大纲,并提交教学大纲作为支撑材料,文档格式为PDF;

    (2)代表性教学设计。不少于10学时,文档格式为PDF;

    (3)代表性课堂教学实录。至少1节课,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教师必须出镜,视频中需标注教师姓名、学院;要有学生的镜头,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4)教学活动图片。不少于5张;

    (5)教改论文。不少于1篇,提供发表的教改论文,论文作者需包含课程负责人;

    (6)教材选用及培训。按规定需使用马工程教材的教师必须参加有关培训,未要求使用马工程教材的教师不做此要求;

    2.未达结题要求的2024年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进行延期结题申请,未申请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予以撤项处理。2024年延期结题的2023年立项项目,未通过本次验收或未参加本次验收的,按撤项处理,不再予以延期。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认定

    (一)教师申请。在满足结题验收要求的情况下,参与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认定的项目需根据课程情况选择性完成如下工作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1.学生成果。提供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参与教研论文发表等材料;

    2.开展全校公开课。提供公开课的新闻或照片;

    3.课程考核方案。提供制定/修订的课程考核方案,文档格式为PDF;

    4.其他补充材料。

    (二)学院评审及推荐。学院在验收通过的项目中择优评选推荐不多于3门课程参加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的认定。延期结题项目不参与推荐。

    (三)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最终认定20门课程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

    三、工作流程

    (一)课程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各课程负责人登录学校教研管理系统于7月9日前完成课程结题或延期申请的提交,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二)学院审核及推荐。各学院管理人员登录教研管理系统,对教师提交的结题和延期申请进行审核,于7月11日前确定审核结果,并推荐参与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认定评选的课程,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3。

    (三)学校审核。验收通过的课程给予结题,延期通过的课程将于下一年进行结题验收,未进行结题或延期申请、延期仍未按时结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项处理。

    (四)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最终择优认定20门课程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学建设科,联系人:梁芳群、覃月弯,电话:8991065(雁山)、5896443(屏风)。

 

本科生院

2025年7月3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7-03至2025-07-18